(五)生态文明建设发生新变化
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制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完成《新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博斯腾湖、艾比湖等重大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等工程进展顺利。新疆天山成功申遗实现我区自然遗产名录零突破。
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大。落实退耕还林、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6亿元。完成造林258万亩,退耕还林25万亩、退牧还草1400万亩。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及周边区域联防联控、昌吉市头屯河流域城区段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初见成效。
(六)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
加大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新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和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准东五彩湾矿区300亿吨煤炭矿业权整合取得突破,准东大井矿区整装煤田从央企退回地方。获得调整煤炭资源储备110亿吨。投融资改革不断深化,天山农商银行成功组建,新疆银行获批筹建,西北第一家股权交易中心开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市场主体增多。外贸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实际利用外资4.81亿美元,增长15.7%。引进区外到位资金3600多亿元,增长30%。
(七)援疆工作取得新成效
19省市援建项目1092个,到位资金112亿元。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实施2057个产业援疆项目,引进资金1963亿元,增长31.5%。
(八)政府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整风肃纪,改进作风,转变职能,密切干群关系,提高政府效能。清理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1294项,取消调整下放481项,压减29.3%。取消、减免行政审批收费近7亿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及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压缩自治区本级一般性支出21.7亿元。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和文山会海。取消节庆论坛展会150项。
(九)社会政治大局总体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新疆发展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履行稳定第一责任。坚持一反两讲,以严防发生暴恐案件、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为目标,坚持破团伙、打三非、严管理、强基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480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00亿元,增长4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万元,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1.43万元,增长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