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朱凯莉报道)近年来,女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已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害案例大都发生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受害者中农村女童占相当大的比例,犯罪嫌疑人多数来自于亲属、邻居、教师、同学和社会不良青年。今年自治区两会期间,政协委员、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王建玲建议,家庭、学校、社会联合构筑起防范女童遭性侵的屏障,严厉打击女童遭受性侵害。
“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受害女童很大一部分是缺乏基本监护的群体,如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所以基本监护缺失是直接原因。基本监护的缺失为侵害人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并且事后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侵害的重复性、长期性,结果的严重性。自我保护教育与对学生的性教育的不足,偏远地区师资队伍素质偏低,保护学生意识不强,也是发生这类案件的重要原因。”王建玲忧虑地说。
王建玲直言:“防范性侵儿童犯罪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有必要上升为一个全局性问题。要改善社会大环境,从源头上根治侵犯儿童性权利的案件发生。从社会、家庭、学校、社区的角度,开展综合治理,建立预防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预防体系,由人大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儿童筑起一道免遭性侵的法律屏障。”
她建议,司法机关要始终保持对侵犯女童性权利犯罪严厉的打击态势,加快侵害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度,做到快破、快审、快判,重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重大节假日面向社会、社区、乡村宣传国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其次,教育部门应当安排学校将科学的性知识、性道德纳入日常课程安排表,并教育引导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父母作为孩子最重要的监护人,应做好防护知识普及,让孩子从小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最重要的是要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王建玲说,当女童遭到侵犯后会恐惧,产生极度的不安全感,要进行心理疏导。针对女童在被性侵害后易发生的自闭、恐惧、抑郁等心理,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和心理专家要及时准确把握女童的心理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心理安抚,帮助她们尽快走出阴影;对受害女童的家庭成员进行心理干预及疏导,消除心理障碍,为家长和受害女童建立一个轻松有效的沟通环境。参与心理疏导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女童隐私,避免让受害女童遭受第二次心理伤害。
“预防儿童性侵犯,仅仅教育儿童是不够的,与儿童利益相关的其他成年人都必须受到同样的教育。”王建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