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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党员干部去世须火葬 骨灰不得装棺再葬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日表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要按照《意见》要求,去逝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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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0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日表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要按照《意见》要求,去逝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2014年1月10日10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两办《意见》 推动殡葬改革”与网民在线交流。

  窦玉沛表示,推动殡葬改革目的,除了倡导文明新风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要节约土地、木材等自然资源。如果说火化后又装进棺材进行土葬,就没有达到殡葬改革的目的。同时也没有减轻群众的负担,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因为它比传统的埋葬多了一道火化的手续。这样也为社会上对殡葬改革提出质疑,甚至反对殡葬改革,提供了口实。实际上这是殡葬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表现。

  窦玉沛指出,在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要按照《意见》要求,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逝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窦玉沛称,要加强党内和行政监督。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密切掌握党员干部办丧事的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在这方面的教育、管理。对于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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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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