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发的贪腐案
让郑煤集团不少中高层难以相信的是,经常挂在嘴边讲党风廉政建设的孟中泽,也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集团的项目多,在工程发包承揽、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环节上,都面临着诱惑。”郑煤集团一位中层坦言,虽然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领导干部出现贪腐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郑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原主任王卫兵,曾被选拔为河南省2011年度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孟中泽被河南省纪委“双规”前夕,业务出色的王卫兵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违法所得303.0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王卫兵担任郑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主任,主要负责郑煤集团内部结算和对外融资等工作,有权掌控郑煤集团大量资金,与郑州各个银行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业务往来。在此期间,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80余次收受10家银行相关24人所送现金、超市购物券(卡)共计303.05万元,为银行业务提供帮助。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些银行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等。
案发后,王卫兵向纪检部门主动供述其受贿40万元的事实,后又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自首材料,基本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其家属向纪检部门退缴赃款200万元,检察机关追缴赃款26.11万元,并查封其位于琼海市博鳌镇房产一套。
此前,检察机关指控,郑煤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怀珍在2005年7月至2010年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在承揽煤矿深部立井污水处理工程、煤矿外运煤隧道工程、裴沟煤矿家属楼、培训楼、食堂改造等工程、支付工程款、调动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14万元、美元1万元。
郑煤集团原副总经理王志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职权,侵吞公款63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郑煤集团下辖的河南郑煤矿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孙国祥,收受挂靠其公司的项目经理许方宝现金共计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许方宝为了降低其承揽的芦沟煤矿32深部立井井筒二期工程管理费的百分点,把装有5万元的茶叶盒给孙国祥。在签订内部协议时,管理费按照工程造价的3%收取。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许方宝为了感谢孙平常对其的照顾,并且希望在以后的工程中对其多加关照,将一个装有3万元的茶叶盒送给孙。
落马的不同版本
因官方没有公布孟中泽被调查的原因,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坊间流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可能与三年前鹤壁煤业集团原董事长李永新窝案有关,二是可能与郑煤集团层面有关。
据资料显示,孟中泽15岁时就考进武汉钢铁学院采选系采矿专业。19岁时,他被分配到鹤壁矿务局基层煤矿工作。在之后的17年时间里,他从最基层的技术人员,一路官至正处级别。其间,他被评为全国煤炭业劳动模范,“鹤壁市十大杰出青年”,被誉为“矿山赤子”。1999年,他迎来人生的重大转机,在河南省委党校学习了半年之后,他开始了长达9年的鹤壁煤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业生涯。
而李永新则从1974年开始在鹤煤集团从事采煤工。1981年年底,作为普通青工代表,李永新因“自学成才”,出席了首届全国青年自学经验交流会,并受到了一些高级领导人的接见。此后,26岁的李永新开始平步青云,在1983年当选为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在同年入党。
之后,李永新历任鹤壁矿务局八矿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矿务局副局长、局长;鹤壁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南中原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2009年2月起任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