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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谈作风禁令:越来越细 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当了

  事无巨细

  8月、9月,中央连发三道“禁礼令”,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出了全面规范。有专家评论称此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10月31日,中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11月21日,中纪委再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到了12月,年关更近,中央出台规定的节奏更是频率加速,平均不到4天就发布一个新的规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12月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在3月,刚刚履职国务院总理时,李克强就提到他的“约法三章”,其中之一即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12月6日,中组部发布《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官员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长期以来的“唯GDP论”被废除。

  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全面修订。不得供应鱼翅燕窝等高档餐饮,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制,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专家解读为管住“吃住行游”各个方面。

  12月19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等。

  12月27日,中办国办再次印发《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严禁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公款吃喝旅游。

  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要带头遵守禁烟规定,并要求“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同一天,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通知并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针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的完整性进行核实,按比例随机抽查,同时对似提拔、拟列入后备干部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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