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方纪检委的2013“家规”
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宴请人数超过150人的,由单位党组织在本单位公示。宴请标准每桌不准超过1000元(含烟酒),动用车辆不得超过8辆
文| 武刚
超市购物卡销量大跌,高档饭店门可罗雀---这些现象被梁俊兰解读为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后的明显变化。
梁俊兰是山西吕梁市纪检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13年初至今,她先后查办了十多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
她介绍说,规定出台后,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地方领导干部的压力更大了。”
局长驾公车上坟被查
这一年,梁俊兰查处的多起案件在当地颇具影响,其中尤以贺兴国案为甚。
2013年4月9日,有网友在贴吧爆料称:吕梁市文物旅游局局长贺兴国清明节自驾公车回乡祭祖,开着公家的车,给自己家的先人扫墓,何来“清明”?
该帖子引起纪检部门关注,“我们作了调查,”梁俊兰说,“举报内容大体属实。”
调查结果显示,4月4日上午9时,贺兴国驾驶东风本田CRV(晋JFN238)轿车,前往临县碛口景区检查,途经老家曲峪镇前曲峪村时,到父母坟地进行了祭拜。
吕梁市纪委认定:贺兴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公务时不注意影响兼办私事,其行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吕梁市文物旅游局违反规定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对此,贺兴国应承担主要责任。
4月28日,吕梁市纪委决定,给予贺兴国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市。
对这个正处级干部的处分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梁俊兰说,以前多数人觉得顺路上坟是件很正常的事,但是今年有人因此事被处分,让大家很震惊。当地好多领导说,上了公车千万不能办私事,“从贺兴国案看到的是警示,以后要小心啦。”
高档饭店经营惨淡
除了公车私用,纪检部门还对饭店、超市加大检查力度,“各大超市和饭店消费遇冷。”
2013年,梁俊兰和同事经常去饭店、娱乐场所突击检查,“进饭店检查就餐单,看有没有涉及领导干部。”梁俊兰说,“我们也经常会推开包间门,询问里面吃饭的是什么人。”
超市购物卡也是检查重点,“看是否存在公款购卡。”
纪检委的“持续关注”让吕梁各大超市和饭店的生意受到“重创”。当地超市销售人员抱怨,今年各种购物卡销售比往年下降一半还多。
而高档饭店的境遇只能用“惨淡”来形容,当地多家高档饭店已经关门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