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厉以宁认为,中国产权改革到现在为止尚未完成,我们仍然需要继续产权改革。因为不把农民问题解决,不把剩下的国有企业的问题解决,我们很难成为有效的市场经济。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您谈到过,市场应该是一个有效的市场,而政府也应该是一个有效的政府,那这两个有效,应该如何来理解,怎样来理解政府的有效,市场的有效?
厉以宁:对。政府的有效,就是政府要做该做的事情。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比如哪些事情是政府该做的?
厉以宁: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包含很多,叫公共产品经济适中,国防司法治安,中级收入在这个住房保障,义务教育等等,它叫公共服务。第二个,政府要做到的,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来办,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法必依,这个是政府的。政府能做到这样还有一个,宏观经济调控。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那么有效的市场呢
厉以宁:有效的市场,市场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有些事情,市场可以做,那你就要做好,但是一定要知道,一个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跟它的经济效益是统一的,没有经济效益你企业不能存活,但没有社会责任感,你会引起社会上对你的种种看法,破坏环境,您这个企业还能想今后能够让人家认,重视这个企业产品吗?不会,因为破坏环境了种种。我想每一个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都应该是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厉土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创新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而早在2008年,厉以宁就在《北京大学学报》上发表长文,提出搞活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机会。因力推农村土地改革,厉以宁又被称为“厉土地”。几天前,他刚从浙江龙泉调研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回来,当地的林权改革让他耳目一新。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在教书的同时,您在不断的调研,去很多很多的地方,包括您刚刚从浙江回来,您打算一直要这样走下去?
厉以宁:对。因为只要我能够走路就行了回家,浙江这次到的两个县,一个是丽水市的龙泉市,一个是衢州市的江山市,两个都是县级市,所以在这地方考察,我觉得林权改革,今天真是非常重要。第一个,当前,如果林区不发展金融,农民啊务灵的,他实际上收入很难提高,他需要经济,因为林区它的周期长,它一定要在金融里边,它的规模大呀;第二点,林区的建设,跟小城镇的建设是可以结合在一起的,林区将来会出现很多新的小城镇,就是从现在林业新村啊,这一方面,新社区啊,全面发展。第三个,有很大的潜力啊,就是林下经济,林下养鸡,林下种木耳,林下种蘑菇,很多,还有竹林,怎么利用这个竹林、笋子,利用竹竿,很多很多。所以说这样的话,林区就富了,林区富了,甚至可以有这种情况,它不但不输出劳动力。
王小丫:它还得找劳动力进来。
厉以宁:它得吸引劳动力进来。所以怎么办呢?所以在那里有林业合作社,新办的林业合作社,林业合作社,然后再跟一些企业挂钩,通过合同把林区进一步搞好。
早在2008年,厉以宁就提出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农村金融问题,而当时国务院提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他看来是一件意义非常的改革,甚至超过了当年的凤阳小岗村的农业承包制。
厉以宁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创新,实现了重要的三大突破。
第一个突破是采取产权量化给个人的做法。因为林权证如果不发到林农本身,而是发给一个村、小组或者是合作社,效果不会有现在那么好,只有将林权量化给个人,农民的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他们对资产的关切度才能大大增加,农民也能凭林权证自愿参加合作社。第二个突破是中央把林地承包期定为70年不变。70年,就到第三代以后了,“爷爷种树,让孙子来砍”,林区农民都安下心来了。第三个突破是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林地可以抵押,经济就活了。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您非常注意对于农村的这个一个非常深入的一个改革,呼吁农民呢要拥有,房屋产权,要完善宅基地的制度等等,那么您对这一点是怎么认识的,尤其是这一次三中全会《公报》当中呢,也对于这个农村的集体用地的流转呢,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您对这个怎么评价和解读?
厉以宁:在现有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做一些试验区,可以做一些点先搞,但是在不要动《宪法》,改革个别点可以作出试验,《宪法》上的规定的,这些集体所有,不要动,因为这个是个大前提,试验可以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也是这样的吗?所以说,我们党仍然是在有法治的精神前提下,来推行我们的改革。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小丫:那其实说到这个农村的土地啊,房屋产权这些,最近呢,大家在很多这个领域都看到有一个话题是比较热闹的,那就是小产权房的问题,一方面呢,到处都在修这个小产权房,但是呢,最近呢,这个相关的部委呢,又在叫停这个小产权房,所以,大家觉得这难道真的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吗,应该如何来看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