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讯 据本港文汇报报道,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调研组组长朱维群在北京接受访问时指出,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一定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以产业支撑为前提,立足产业建设城镇;二是绝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
据中新社报道,朱维群认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户籍集中、人口搬家,不是简单的扩大城镇地盘。”他认为,只有依托产业发展,城镇才有内生活力,才能给新增人口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要把就业问题解决得好,作为制约城镇化建设、衡量城镇化水平的硬性指标。在就业前景不明朗的条件下,不宜简单用行政命令方式动员农牧民进城镇落户。
毋须降低环保标准
朱维群特别指出,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农区、牧区和国家重要水源上游,这里的生态环境往往直接关系到全国生态环境的大局,必须树立高标准,不能错误地以为这里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就在环保方面降低标准。他又认为,城镇化会给民族地区带来种种好处,但积极和慎重要结合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许多民族地区还须先从通路、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做起。故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要有民族地区的特点,在时间上、方式上均应有更大弹性,不必追求与其他地区“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