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志民
大公网讯 据本港媒体报道,内地反腐浪潮持续,一批在河南许昌银行工作的党组职员,早前签署实名去信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举报该银行董事长高志民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六大罪状。而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昨接受本报查询时,则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
列举董事长六罪状
举报者在举报信中,列出董事长高志民的六大罪状。当中包括高成立空壳公司向银行贷巨款买股票,非法获利五千万元(人民币,下同);滥用职权给行贿他的企业贷款;私自安排人员进入银行工作,再向每人收取卅万至五十万元“好处费”等。
本报经搜索发现,该举报信早在八月已在网络盛传,一度被屏遮、删除,当局亦一直没回应事件。
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一名张姓的工作人员昨接受本报查询时,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但他强调目前高志民如常上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