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自改革开放以来,歷次政府换届几乎都伴随着机构改革,迄今已经进行了七轮。三中全会《决定》部署了优化政府机构的任务,除了继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之外,也首次提出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即除了政府部门,将党务部门和群众团体也一併纳入改革视野。
在中国的现实政治体制中,党委部门发挥着重要的决策作用。譬如政法委就领导着公安、司法、安全、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而一批官方主导的群众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在相当程度上承担着政府部门的职责。因此,只有将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推进,才能真正取得改革实效。
参与起草《决定》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指出,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与政府机构相比,党委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数量较少,具有一定特殊性,但同样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不科学、职责关系不顺等问题,有必要结合职能调整进行改革,形成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需求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
实际上,中央党务部门近些年来也陆续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譬如中纪委在今年就进行了最大力度改革,一线的纪检监察室由八个扩充为十个,以增强办案力度。并整合组建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前者即为了推进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常态化。
再如中央编办相继增设事业单位改革司、行政体制改革司,以推进对应领域的改革。中央外事办公室也进行扩军,其背景就是中国当前对外工作日益繁重的任务。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并配备专职副主任,也是为了顺应社会流动和变革带来的工作需要。
随着改革深入进行、政府职能转变及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类社会团体承担的功能越来越重要。三中全会《决定》亦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由中央直接管理的20多个全国性群众团体,在这方面无疑要起到先锋作用。
在去年十八大上,共有工会、青年团、妇联、科协、残联、文联、作协、侨联、工商联等九个群众团体负责人当选中央委员,数量之多创下改革开放以来歷次党代会之最。这反映出中央重视群众团体履行社会组织责任,也为后续改革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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