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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三公腐败要强化“过程监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如何治理三公腐败,各界已经提出不少建议,“抓源头,制定严格的公共财政制度;制度化,细化”。
王锡锌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这表明,制度化治理三公腐败已经提上日程”。
他建议,还应强化“过程监督”,“引入群众监督、加强舆论监督,让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纪检监察利器,形成对三公运行过程的立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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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科级干部监督不到位
“乡科级干部违规最多,这说明权力运行体系的神经末梢出了问题,对基层政府的监督不力。”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说。
他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矿产等资源价值激增,使乡科级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不少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两个人,加上农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特征,导致对乡科级干部的监督不到位。
“政策自上而下贯彻执行,越往下,传导力越小”,王锡锌认为,“乡科级干部违规多,表明中央政策如何真正落地,还需要重视。同时也暴露出,对村官的监督环境不够”。
据中纪委监察部官网“曝光台”显示,在违规的乡科级干部中,就有纪检干部。例如2月25日,重庆丰都县十直镇纪委书记在县贵宾楼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宴66桌,并邀请镇政府职工和部分村干部参加并收受其礼金。
彭真怀强调,虽然汇总表显示,违规干部的级别呈现“金字塔”结构,地厅级违规干部最少,但并不表明越往上越廉洁,“一些高层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比较隐蔽,比如宴请就搬到了会所里”。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