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突破更需配套
直至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就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出了详尽、细化、全面的规定。
据新华社消息,该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要求各地要根据条例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是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的制度性成果。”竹立家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则认为,对于政府行为的约束,要管住钱袋子的“收和支”。“政府所有的收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系统,不能允许预算外循环。同时,需要全社会更为广泛地参与、监督。”
不过,目前该条例在基层落实过程中仍存在技术性问题需解决。
江西省一位地级市接待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拿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但中央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后,接待任务量较过去确有所降低,厉行节约的方向很对,不过,执行过程中不能矫枉过正,不能‘一刀切’。”
“比如一些不能省的常规接待,因各类规定中对用餐场所的要求,很多从餐馆转移到了单位食堂或乡下农庄,但有的农庄连服务员都不够,而且接待规格还不能降低,花费较过去并未减少,费用也只好换个名目做账。”该人士说。
对此,竹立家认为,这些规定连续出台是好事,说明中央在严肃认真对待这一问题,但不能说法规越多越好。各类行政法规出台的同时,还需要相关配套制度,如公开、审查、监督、惩处、问责机制,从而保障这些规定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