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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被跨省刑拘曾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
今年5月底,中联重科被《新快报》质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采写该文的记者陈永洲10月18日被湖南警方跨省刑事拘留,《新快报》今日(10月23日)在头版刊登声明,要求湖南警方“放人”,同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呼吁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办事,保护正常舆论监督。另外,中联重科方面今日亦向新京报记者承认确实就陈永洲报道事件向长沙警方报了案,但拒绝回应外界对湖南警方跨省刑拘的质疑。
长沙警方回应新快报记者被拘:存在捏造事实
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联重科的主要事实有三项:一是捏造中联重科的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捏造中联重科一年花掉广告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在报道过程中,陈永洲没有具体依据,也未向相关监管、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只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