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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州68活人“被死亡”核销贷款 事涉副市长

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核销贷款违规,包括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在内的数十人因“死亡”或“失踪”而核销贷款,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并指出核销清单上的人员大多数具备偿还能力,其中有的位高权重难追讨,有的有抵押物也被核销,从而逃避债务。

  虽然如此,此案还有诸多疑点待解:

  ——谁是获利者?有无其他罪犯行为?

  闫希臣说,此案审理的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造假,构成滥用职权罪,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死亡名单”涉及的其他犯罪行为,包括获利者,要看金融部门的追查力度。

  ——有能力为何不还款?

  深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梁风信4月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人在被核销贷款后,都没有还款,不存在贷款被核销却还在还款的情况。而且呆账核销是银行内部的操作程序,没有对外公开的义务,所以这些人不应该知道。但是,对于在不知道被核销贷款的情况下,有偿还能力的人却为何不还款?梁风信没有予以回应。

  ——有无花钱送礼核销贷款?

  梁风信还说,不实核销名单中确实包含报道中提到的一些干部及其家属出现贷款核销情况,但他否认有因利益驱动,花钱送礼核销贷款情况。

  不良贷款之困凸显

  一位在信用社工作20余年的风险监控部经理告诉记者,在信用社都纷纷要改制成商业银行的大环境下,银监部门要求信用社不良贷款要控制在3%以下,信用社就得核销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率。

  他说,核销不良贷款需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二是信用社有能力核销。人们有一种误解,认为核销的不良贷款就是不要了。其实,信用社的总资产分为两笔账,“账内”和“账外”,不良贷款没核销前,这笔钱是在“账内”,而信用社在盈利后,就要用这笔利润把“帐内”的不良贷款拨到“账外”上。不良贷款核销后,金融部门和贷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存续,信用社有专人会继续不间断催要,其间如果发现贷款人有能力偿还了,就需要法院恢复执行让其偿还贷款,直至企业破产,或者贷款人死亡且没有遗产为止。

  该业内人士说,之所以将核销不良贷款的基本信息定为商业机密,不通知贷款人,就是怕其赖账。所以,对于不良贷款,关键不在于是否“核销”,而在于信用社是否“作为”。

  深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梁风信坦言:“每一年做不良贷款下降工作的时候,我们工作量大,人员少,对下面信用社监管存在困难。联社审批时很难发现乡镇信用社提交的一些手续是不合规的。乡镇信用社存在制度意识和合规意识欠缺,操作手续不严谨的问题。”

  (编辑:刘玥)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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