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 纪委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986年12月 监察部挂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987年7月,监察部正式挂牌办公。
1993年1月 纪委监察合署办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