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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网事微博团队:庭审直播不存在选择性公开

  原标题:大案微博直播 不会选择性公开

  成都商报专访负责冀中星案、北京大兴摔童案等微博庭审直播的“京法网事”团队

  成都商报记者 赵倩 北京摄影报道

  京法网事

  京法网事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下的北京法院网的官方微博,它的背后,是北京法院网的工作人员。

  其实,北京法院的庭审直播早在10年前就已启动。据介绍,2002年10月,北京法院网作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官网就已经开通,这也是全国第一家高级法院的官网。2003年,北京法院网开始尝试在网上以图文直播的形式进行庭审直播。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案件,最高时占到全国法院案件直播的75%。现在平均一天也有3~5个,多的时候7~8个。网站直播,已基本处于常态化。

  “你看,‘京法网事’来了。”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童案于上午10点公开宣判。9点20分,一名身材瘦长的男子带着笔记本电脑走进法庭,坐在第一排的旁听席上。他并非普通的旁听者,而是北京法院网的一名微博播报员。他名叫赵岩,因为频繁在北京各个法院的重大庭审中出现,北京媒体跑法院口的记者们看见他时,会开玩笑地说:“‘京法网事’来了。”

  今年6月26日才开通的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截至10月8日,已有52万余名粉丝。在9月26日的新浪微博影响力统计中,“京法网事”成为全国政务微博影响力第二名,全国司法政务微博影响力第一名。引人关注的是,仅在9月,包括冀中星案、北京大兴摔童案、丁书苗案、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件等在内的案件,“京法网事”都进行了庭审微博播报。密集的庭审微博播报,被不少业内专家称为一道司法公开的新风景。

  近日,成都商报记者专访在大案背后进行庭审微博播报的“京法网事”团队。其实,“京法网事”并不神秘,它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下的北京法院网的官方微博,而它背后,是北京法院网的工作人员。

  微博命名希望有温度带感情

  “京法网事”,不叫北京法院网,也不叫北京法院,这个略带人文色彩的微博,很快成为北京地区大案要案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

  北京市高院新闻办副主任郭京霞告诉记者,京法,代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属于网络媒体,名字中就要带个网字。因为与法院工作和及时的新闻消息放在一起,就要有个“事”字。取这个名字,不想叫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是希望带点感情色彩,有点温度,不会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这样感觉还会有点文艺范,和普通市民的距离更近一些。

  这个微博,并非专为庭审播报而开通。郭京霞说,在开通以前,他们设置了很多栏目,而庭审直播只是微博的一个部分。“开通微博并非是为了增加粉丝数,最重要的是增加司法公信度。”作为京法网事的主要管理者,赵岩说,发布消息权威和正确是最重要的,公众对司法权威的要求很高,因此,发出的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都会反复推敲和斟酌。

  网站直播已基本处于常态化

  据介绍,9月的重大案件开庭确实最多,但密集的案件,并非不是故意设置,只是恰好各个法院安排这段时间开庭,这个也属于是偶然现象。

  赵岩介绍,一般有重大案件审理时,京法网事的主要内容就是庭审播报。其他时间,他可能在上午会发布一些案件审理信息,下午发布一些相对轻松的普法信息,而晚上,则会发布一些法官文化、美文分享之类的文章。

  其实,北京法院的庭审直播早在10年前就已启动。郭京霞介绍,2002年10月,北京法院网作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官网就已经开通,这也是全国第一家高级法院的官网。2003年,北京法院网开始尝试在网上以图文直播的形式进行庭审直播。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案件,最高时占到全国法院案件直播的75%。现在平均一天也有3~5个,多的时候7~8个。网站直播,已基本处于常态化。

  “目前微博播报因为人员和条件限制,还没法做到完全的庭审直播,但我们通常会挑公众最关注的要点发出去。只要记录整理提炼好了,一定是第一时间发出,不会故意耗时间。”

  ———京法网事的主要管理者赵岩

  三个问题/

  一个案件是否直播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赵岩:通常要看案件是否影响力大,关注度是否高,是否具有普法警示教育意义,直播也是为了回复社会关切,满足百姓获取法律知识,打破法院神秘感,同时让法院也接受监督。通常,一个案件是否直播,由法院业务庭进行法律价值的判断后报给法院宣传部门,之后再报北京市高院审核批准。

  庭审播报只有一个人独立负责吗?

  赵岩:庭审播报员其实并非只有一个人,我们是一个团队。庭审上有专门的书记员进行速录,速录内容再由工作人员整合,通常内容还需要做法律把关的审核,避免出错,然后再发布。而庭审的照片,也有专门的直播工作人员负责拍摄。

  微博直播内容是否属于选择性公开?

  赵岩:庭审是公开的,不存在有选择的公开。只要是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并不存在有选择或者没有选择的公开。但因为是微博,如果一下子一大段贴上去,可能市民就不看了。所以需要做总结,做提炼。不过,他们可能也会逐渐尝试摸索完整的庭审微博直播。

  两个案例/

  发现“丁书苗戴帽受审”引热议立即找人核实

  9月24日上午10时35分,丁书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京法网事发出一条庭审播报微博,图片显示,身着粉色毛衫的丁书苗,戴了一顶太阳帽坐着受审。这条微博发出去后,有网友表示,“丁书苗居然可以戴帽子上法庭,这是有啥寓意么?扣帽子?保护伞?”网友质疑,“这是否属于特权?”

  11点04分,京法网事转发微博,特别附上“鉴于丁羽心(即丁书苗)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庭允许其戴上帽子。”

  这条微博,正是赵岩发出的。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进行微博播报的过程中,播报员也需要随时注意网友的评论。对于网友的疑问,有必要回复的就要回复。他发现网友提出的疑问后,立刻找人核实丁戴帽子的原因。很快,他得到了权威解释,于是他马上发出微博,在20多分钟内对网友作出回应。赵岩表示,丁戴帽子受审的图片出来后,这和公众常识出现偏差,网友自然会有疑问。而通过微博回应,不是因为有特权,而是身体原因得到法官允许后,就不会再有不必要的猜测,舆论也就平息了。

  “播报首先忠实的是事实,不能作假,也不能只是突出人性化,关键在于公开事实,说明原因。”9月17日,冀中星爆炸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京法网事在微博直播中发出一条微博:审判长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询问被告人冀中星的身体状况,问其需不需要喝水。法警为被告人冀中星准备了一瓶矿泉水。

  赵岩说,当时自己播报时就是忠实还原庭审现场。通过播报把庭审状况告诉大家,也是传递一个信息,法庭并非高高在上,而是有司法温度的。播报也不限于案件本身,而是把庭审的现场也传递出去。

  微博庭审播报内容甚至还包括了突发事件,赵岩甚至开玩笑称自己其实也是有媒体视角的。丁书苗案开审时,她在上午突然身体不适,现场的医生为她服用了止疼药。这个事件发生后,法庭在上午11点30分休庭。而赵岩在11点32分把这个第一手的消息播报了出去。“所以我不光是播报,我也在观察。”

  无图播报李某某案有辟谣有回应

  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9月25日,京法网事预告了第二天直播宣判,并将直播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的信息。9月26日,李某某案宣判期间,京法网事特别提到,“合议庭再次重申,今天参与宣判的全体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司法审判,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微博直播过程,宣判照片并未披露。赵岩介绍,这是一次没有现场图片的播报。基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能推断出未成年人姓名、住址、图像的,都不得披露。这就是法律标准,因此直播中,微博上没有照片,也回避了能推断出身份信息的内容。在这次庭审播报中,法院有效平衡对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和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关系,这个案例对以后也是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这起案件,从发生起就受到极大关注。赵岩介绍,因此法院从受理开始就一直通过微博及时发布消息。包括庭前会议、开庭公告以及开庭消息。而在李某某母亲梦鸽申请再次开庭时,法院驳回申请,同样在微博上及时公布出来。此前,在李某某案开庭前,网上就有消息称朝阳法院已闭门审理,判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京法网事当天就通过微博辟谣,称该消息为虚假消息。

  李某某案一审宣判后,法院举行了新闻通报会,北京法院网还邀请相关法官和网民进行网络访谈。有网友提问,有人说李某某年龄造假,法院凭什么认定李是未成年人。法官秦硕回应,这是通过必要的庭外调查得出的结论,包括去被告人出生地、出生医院以及学校调查走访,保证客观真实性。也有网友提到该案被告人的背景问题,提问法院是否调查酒吧介绍卖淫或设局陷害问题等。这些问题和答案,都通过京法网事进行了微博播报。

  赵岩说,法院的职能,审判是一方面,而有疑问,当然也需要通过平台来解释。公众关注这起案件,但法院也需要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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