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一年,还有一位官员,虽然其级别不到省部级,但他是名副其实的因房落马,他就是杭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许迈永。2011年6月2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许迈永作出的死刑判决。判决认定:1995年5月—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2001年撤市改区)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经调查,牵涉许迈永案的14个单位或个人,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房地产的落马省部级官员,2008年有5人,2007年有3人,2006年有7人,2005年有4人,2004年有3人,2003年有4人,2002年有1人,2001年有5人,2000年有2人。
根据上述统计,自2000年以来,14年中,共有5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而据不完全统计,14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100人左右,这就意味着,近一半的落马省部级高官或多或少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落马高官为何涉足房地产?
在调查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现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现象。
首先,从时间上看,2004年以后,平均每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明显比2004年之前多。统计显示,2004年及前4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贪官只有15人,平均每年3人;2004年以后则有38人,平均每年涉房落马近4人,2006年、2009年,都有7个落马高官涉及房地产。
与此相应,自2004年土地统一实行招拍挂以来,房价上涨幅度明显加快,2006年、2009年房价上涨幅度几乎都达到历史高峰,至今房价依然在高位运行。
严跃进指出,近几年全国面临普遍性的房价上涨,房地产暴利,也促使房地产交易中权钱勾结的现象逐步蔓延开来。
另外,从地域上看,中东部涉及房地产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数量明显比西部多,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成为因房重灾区,比如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浙江的张家盟、广东的许宗衡等。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公司、深圳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