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卫计委回应“第一口奶”事件:待遇低不是理由

解说:我国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相关产品广告和促销,可是这个管理办法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实施。毛群安:我为什么说这个热点问题冷静思考,热点问题我们调查,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这是我们面对这种问题的正常的处理方式。

  记者:为什么从事这个职业,难道就没有想到我这么做也许会触犯到法律?

  毛群安:企业因为有这种寻求利益的动机,所以就想了这样的套路给医务人员合谋做这个事,说应该怪罪这个事业,我个人认为,咱不能说企业这么做,是合乎情理或者说适应市场的需要,但是绝不能因为企业有这种诱惑,而我们医务人员这么操作就可减轻医务人员的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态度说清楚,就是说不能让公众以为这个问题好像没有人管,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

  解说:从1995年到2013年,我们可以看到原卫生部和现在的卫生计生委一共发布过4次相类似的通知、办法。2011年《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在医院向孕妇推销、宣传奶粉产品,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这一规定提出,对于违反这一办法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2011年的规定,我看完了以后我就在想,明确的规定医疗卫生有关规定的还有它的人员,不能做这些事,一二三四清清楚楚,但是被揭露出来的这件事情恰恰把这四条每一条都违反了,违反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你们制定出来的政策法规,医院不能执行,换句话说你们都信不过他们,凭什么让我们去信任他们?

  毛群安:如果说我们对于完完全全违反我们规定的这些人和事,不做处理或者袒护他们,那是不可思议的,你说你做了规定他有人以身试法要冒犯这个规定,我们的态度就只能是严肃处理。

  记者:怎么严肃处理,把他们怎么办?

  毛群安:那他就触犯了刑律了,那就刑法处置。那我们医务人员这个违反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那抓起来被行政司法处理的,那不是一个两个。

  记者:你们作为主管部门,身上承担不承担监管失职的这个责任?

  毛群安:必然要承担责任。要不然的话,你这个怎么能够保证我们的行业的这个监管到位呢?

  记者:那怎么解释,就是说同样的文件8年之后又发?

  毛群安:我就说今年找到这样的事件,可能明年后年还会照样抓住类似的事件。

  记者:为什么?

  毛群安:因为这个事件发生的条件还存在。

  记者:您觉得最重要的几个条件几个因素都是什么?

  • 责任编辑:单纬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