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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腐败三大特点:涉案一把手多 犯罪数额巨大

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其曾担任中石油董事长的履历备受关注。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的缺失,是一些国企高管走向贪腐的重要原因;“法不责众”观念蔓延,则与一些国企出现窝案息息相关。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采访中纪检干部建议,要完善信用采集、评级、记录与披露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以防范和打击财务报表作假为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和介入调查。要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健全行业规约,强化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者严肃查处。特别要将国有企业选聘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定期对其诚信状况进行考核。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等专家建议,对国企一把手实行终身问责,一旦发现问题,既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其经济责任。一些国企高管出了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判上几年十几年,没收个人财产,这样的威慑力还不够,还要加大经济惩罚力度,因为一些贪腐人员早已把个人资产转移到国外。

  专家还认为,反腐要靠“制度+科技+文化”。在科技监察方面,广州市已经开发建设了公共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等进行监察。广州市纪委介绍,这一系统正在向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领域深化拓展。

  2010年,广州就出台并实施了《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将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广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有查处情况看,国有企业高管腐败行为主要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侵吞、占有、挪用国有资产,其中企业资金的管理使用、物资采购、商品销售、财务管理、企业改造和国企转制等是案件多发环节。加强对这些环节的有效监督必将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专家表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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