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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军队领导干部在离任前应安排审计

《意见》明确要求,军队队列单位和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军队事业单位和保障性企业负责人,以及负责专项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坚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敢于较真碰硬,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手段,完善审计法规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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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凤和

  魏凤和,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温陈乡人,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将军衔。 中共第17届中央候补委员。1994年晋升为大校军衔。2004年7月晋升为少将军衔。2008年7月晋升为中将军衔,2012年11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1970.12----1990.05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战士,班长,排长,作训股参谋,作训股股长,旅司令部作训科科长,旅副参谋长、旅党委委员(其间:1982.00----1984.00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指挥学院指挥系大专班学习);

  1990.05----1994.04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旅参谋长、旅党委常委;

  1994.04----2001.07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旅长、旅党委副书记(其间:1994.00----1997.00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指挥学院指挥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1997.03----1997.07 在中为二炮军事技术大比武选手颁发证书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优秀师团职干部本科培训班学习);

  2001.07----2002.12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第五十四基地参谋长、基地党委常委;

  2002.12----2004.12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第五十三基地司令员、基地党委副书记;

  2004.12----2006.12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副参谋长、第二炮兵部队党委委员;

  2006.12----2010.12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参谋长、第二炮兵部队党委常委;

  2010.12----2012.10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党委委员。

  2012年11月15日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军委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司令员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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