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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龚爱爱今受审 在北京拥41套住房近万平

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将于今天上午8时30分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随后,陕西省神木县称,经查龚爱爱与龚仙霞为同一人,后者户口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已将其注销。

  随后,陕西省神木县称,经查龚爱爱与龚仙霞为同一人,后者户口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已将其注销。

  随着媒体调查深入,1月21日,央视曝出龚爱爱还有两个户口,其中一个户口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另一个户口在北京。两者户名均为龚爱爱,出生日期相同,但年份不同。

  1月24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龚爱爱的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已予以注销。并对当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

  北京警方31日通报称,发现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7人涉嫌帮“房姐”违法办理户口 4人为民警

  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24日对此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市、山西省、陕西省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龚爱爱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

  1月27日,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1月30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涉嫌为龚爱爱违法办理户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4名民警。

  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后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3月4日,神木县公安机关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

  中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律师分析称,如果房姐仅被指控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那此罪如情节严重,将在有期徒刑3年至10年间量刑。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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