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照镜子、正衣冠”的长效机制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海南省委部署起草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条规定。罗保铭对文件的起草工作高度重视,不仅提要求,而且亲力亲为,逐字逐句推敲。
海南省纪委随后相应出台了《关于对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分解,并正式印发《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这一明确了海南党员干部40种应当问责的“庸懒散奢贪”行为及相关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的《问责办法》,有利于把问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指引下,海南各地各部门在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设,不断优化有利于党员干部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例如,海南省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作了修订,在领导活动、文风会风等方面作出严格规范。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就治理和防范“庸懒散奢贪”问题共建章立制3708个。
海南还把学习教育作为整治“庸懒散奢贪”的基础工作贯穿全过程。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共组织专题党课等辅导教育活动10017场、参加教育活动达36万多人次,开展实地参观教育3000多场,接受教育的有8万多人次,有17万多名党员和干部撰写心得体会。这些工作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加快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