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集体用地流转遭各地强烈反对 新土改三中全会或难破局

出于对农民利益、地方阻力等因素的顾虑,中央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始终踟蹰。虽然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有意在全国展开试点,但消息人士称“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土地制度变革尚难破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法律允许的。所以在北京一些郊区,可承包某块土地的经营权,然后建设鱼塘、从事渔业生产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农地流转,只有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同时也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才能实行。农用地流转成功后,农地用途是监督的关键所在。”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朱道林告诉记者。

  由于中央对于“家庭农场”的重视,“农用地流转和农用地入市将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注点之一,因为要发展家庭农场,就需要外部资金,如果在一个村子里面流转的话,资金还是在这个村子里面,不能有效地流动起来。目前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在这一地区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上述国土部内部人士表示。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农地流转的试点不会一刀切,而是走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将由地方试点突破来推动土地流转的全面推开。”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教授严金明表示。

  新土改难破局

  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时,被媒体误报为“该文件已下发,并将在河北、辽宁、吉林等18省市,选择28个试点市县,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国土部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透露,河北、辽宁、吉林等18省市正在申请的是城乡“同地同价”的试点。

  但由于各方面的谨慎姿态,大家热议的新土改,并不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破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最大的重点还是户籍制度,而不是土地制度改革,所以土地制度改革在2013年并不会有特别大的突破。”该人士表示,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何时完成尚未可知的情况下,土地改革只会提出一个框架性思路,具体的方案可能还是有赖各地逐步探索,试点较为成熟后才能形成。

  “广东的土地流转模式是中央比较肯定的,而且也确实解决了部分用地难题,但眼下在全国推广仍然不具可能性。”该人士表示。

  在新型城镇化的大旗下,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与户籍制度改革一起,被认为是必须的配套改革,更被认为是新一轮改革红利的重要一环。而近两年国土部在全国大力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不少人也将之理解为未来集体土地流转的重要准备之一。

  虽然,新土改破局仍有待时日,但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采访时,上述国土部官员明确了未来集体用地改革的方向——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将成为未来土改的纲领性原则。

  • 责任编辑:宋代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