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多部门纠正“四风”打组合拳
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等问题由来已久,一些党员干部打着礼尚往来、传统习俗的幌子,在节日期间收受贿赂。原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就是其中一例。近日,他被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在检方确认的85次收钱中,其中至少有38次在春节期间,19次在中秋、五一、国庆和元旦期间。
9月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曝光台”栏目,集中发布了安徽、青海、云南、贵州、广西、河北等6省(自治区)查处的违反作风建设的35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涉及公车私用,有的为子女大操大办婚礼,甚至还有公安局长赌博、县委书记公款聚餐的。截至目前,上述地方公布的35起典型案例均已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针对此类不正之风,各地相继出招整治
吉林省纪委要求,开展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检查监督工作,不能虚晃一枪,而要铁面执纪,切实做到有发现、有惩处、有震动、有改进。省纪委派出11个检查监督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从组长到一般成员,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监督员都经过精挑细选。对于检查监督工作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则发出公开信,要求全省党员干部两节期间严格遵守“五不准”,即: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该省目前已派出5个检查组赴各地明察暗访。
广东省纪委还提出“五个一律”的要求:一律不准以过节为名搞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一律不准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一律不准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一律不准收送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一律不准举办财政出资的演出和晚会活动。
此外,上海明确领导干部收礼品一个月后未上交视同收受;海南省纪委明令“九禁止”严明纪律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