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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曝已被双规 疑涉中石油案

9月10日,本报记者独家从天津市官方多个渠道获悉,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金建平已被双规。2004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与天津燃气集团在北京正式签署陕京第二条输气管道(简称“陕京二线”)《“照付不议”天然气买卖与输送合同》。

  此前金建平除任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外,还任津燃公用公司上述职位。

  1959年出生的金建平,天津人,研究生学历。2002年起任天津燃气集团总经理,2011年7月升任集团董事长。金曾于2002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企业家,次年由组织部派赴澳大利亚进修。

  近一周来,当本报反复询问天津燃气集团官员金建平的去向,该集团回答本报记者的统一口径是:“金建平出门了。”对于金建平手机 一直关机,集团党委办称:“这几天可能有事吧。”

  至于出门去哪里以及何时回来,党委办、公司办和公司管理层均称:“上周出门的。具体没通知我们。”

  一位集团高管证实了金涉案的消息,他说:“组织方面说有这事(被抓)。不是协助调查,他自己犯了案。”前述接近天津官方的消息人士称,金建平案或事涉中石油。不过这位高管称,尚不清楚具体所涉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津燃公用发布董事会主席换角公告前,还曾于8月29日发布澄清公告,内容有关该公司2013年7月12日与天津燃气订立的管道建设框架协议,具体为天津燃气及或其联营公司可就天津津燃公用及或其附属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招标的燃气管道建设项目投标。

  澄清公告称:“由于无心之失,此前公布误列于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并无接受天津燃气及或其联营公司所提供的任何管道建设服务”,并澄清“于该公布日期前,本集团已接受天津燃气及或其联营公司所提供的管道建设服务,于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产生的交易总金额为约人民币907,000元”。

  该公告的落款正是当时仍作为津燃公用董事会主席的金建平。没料到几天后事情起了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合作密切。2009年7月2日,天津天联公司与天津市燃气集团订立有条件性的天然气输送合同。根据合同,天津市燃气集团借助天联公司的燃气管道输送天然气至最终用户,并向后者支付天然气管道输送费。

  与中石油有密切合作

  金几乎见证了燃气在天津市的蓬勃发展。2011年10月,金曾公开表示,到2015年,天津市燃气供热面积将从目前的150万平方米提高到4000万平方米以上,燃气供热比重将从不足1%提高到11%以上。届时,全市的天然气年供气量将超过100亿立方米,是2010年年供气14亿立方米的7倍以上。

  金称,“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推进,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都对天津燃气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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