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混乱 不同地区征收标准各异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初衷,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占用公共资源的补偿。但操作中因征收裁量权下放,各地多重标准、自由裁量,执行中多了许多钻空子的机会。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轰动全国的“广州代孕八胞胎”事件中,除了当事母亲生的3个孩子外,其他两个代孕妈妈生的5个孩子都算超生,但社会抚养费由八胞胎父母户籍所在地肇庆市计生部门按肇庆市标准征收。
八胞胎父母属高收入人群,如按广州标准,超生1个征收超过20万元,而如果是肇庆标准,只要数万元。即使根据相关办法,考虑征收父母实际收入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的差额,其实际收入取证困难,仍是一笔糊涂账。
记者了解到,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区别很大。经济发达地区高、经济落后地区低。即使同一城市,城乡之间、不同区县之间也不相同。专家质疑,征收既可按所在地又能按户籍地,一些富裕阶层在大城市超生,到户籍地受罚。
放水养鱼 多地热衷罚款漠视超生
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地方,社会抚养费征收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乡镇、村一级计生专员,“得罪人的活,没有动力干”。
一个在镇计生办工作的干部告诉记者,基层的计生部门不仅要完成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的任务,还有社会抚养费征缴创收的要求,但这两个任务本身就有矛盾。
正因此,为收社会抚养费“放水养鱼”,就有了不少地方“超生”漠视、“罚款”热衷的现象,以至于有“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计生委”的戏言。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表示,社会抚养费名义上缴财政,实则审计放空。全国收了十几年,如今成了一笔糊涂账,审计部门有必要将其纳入监管,到了给社会抚养费算笔明白账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