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数额多以千万元计数
据最高检察院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案值5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75件,同比上升31.6%。
而从今年公诉和审理的几起重大贪腐案件观察:
薄熙来被指控受贿2000余万元、贪污500万元;刘志军受贿6400余万元;黄胜1200余万元;田学仁被指控受贿1900余万元;广东省茂名市原书记罗荫国5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2000余万元;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被指控受贿4000余万元;佛山市原市委副书记吴志强受贿500余万元。
目前曝光出来的贪腐案件多以千万元计数。
罕见死刑适用
贪腐等经济犯罪,在近年来适用死刑的案件越来越少。
黄胜受贿12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志军数罪并罚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罗荫国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吴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雷政富受贿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窝案串案高发
据最高检察院公布,今年1~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等方式作案,犯罪群体化特征明显。
今年7月,罗荫国被判处死缓。在此之前,2012年4月,广东省纪委对外表示,罗荫国系列腐败案涉案303名干部。据介绍,2009年以来,罗荫国窝案还包括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严重受贿案,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受贿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受贿案,原副市长陈亚春受贿案,电白县县委原书记李日添受贿案等系列腐败案。全案共涉及广东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
刘志军案则表现出了串案的典型特征,约涉及铁路系统的中高级官员十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