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蒋洁敏治下的中石油集团事故频发,对他的升迁造成不小的阻碍。自2010年以来,中石油仅在大连的所属企业就发生了至少6起事故。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并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为2.23亿元。此案于不久前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戴小兵等14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或免予刑事处罚等。
2010年10月2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2011年7月16日,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同年8月29日,又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上述人士称,事故发生后,作为中石油“一把手”的蒋洁敏为此四处请托,并推卸责任,甚至斥责辱骂地方政府官员。
2011年11月,国务院对中石油集团在大连的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并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然而蒋洁敏个人仅被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