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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达才案500万财产来源不明 辩方称受贿25万属"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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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李望/摄)

  大公网西安8月30日电(记者任丽、李望)备受关注的陕西省原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3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前后5小时有余的审判中,检方指控杨达才家庭财产1177.68万元中,611万元能够说明来源,504.5万无法说明来源,受贿25万元。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方肖律师做罪轻辩护,控辩双方就杨达才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展开辩论。案件将择日宣判。

  回望:杨达才“笑懊江湖”

  2012年8月26日,陕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36人遇难。一张新闻图片拍摄到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面带微笑出现在事故现场,遭到公众质疑和抨击。随后这位“微笑局长”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牌手表的图片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被网友称之为“表哥”。之后,陕西省纪委对杨达才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

  2012年9月21日,陕西官方向社会通报称,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13年2月22日,陕西省官方披露,经陕西省纪委进一步调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职期间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庭审:被告人“追悔莫及”

  杨达才案沿用薄熙来案百人小法庭,但因未注册官方微博无图文直播,只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形式公开庭审,15名媒体记者获得旁听机会。

  庭审现场,杨达才身穿橙色囚服出庭受审,语气低沉。检方指控杨达才504.5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据查,其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一家公司获取甲级资质,分三次收受该企业贿赂共25万元,其中2011年5月与该年底各收受贿赂10万元,2012年春季收受贿赂5万元。检方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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