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少西方国家也在探索实行一些所谓的“共识型”决策。包括荷兰、挪威等北欧国家以及英国、加拿大等英联邦国家,都有“共识型决策”、“共识型政府”或“共识型民主”方面的探索。他们虽然不会改变制衡型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局部的决策规则方面,则尝试改变,不少国家议会制下的内阁决策开始越来越多地放弃“多数决”,而采取“共识型”决策的方式。但是这些国家所谓的“共识型”决策,仅仅是指一些决策的规则,在大的体制方面,基本的结构特点仍然是制衡型体制。与西方国家探索实行的“共识型”决策比较,中国在重大决策过程中通过涵盖整个体制的且不同层次的有效协调、协作和协议达至最广泛的共识,决策以民意和民心为旨归,这是超越西方国家“共识型”决策的重要一环。
虽然这本书充满了理论探究,但我们仍然希望读者把它当成一部通俗的学术读物,不仅对学术研究者有吸引力,而且它还能引起一般民众和干部群体的关注。对一般民众来说,通过这本书,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央政府的运作情况,以此增加对现有体制的认同和信任;对广大干部群体来说,这本书同样富有启迪意义,它清楚地告诉人们在我们高速发展进步的背后,有一个强力的“共识型”体制做基础,而一个社会有共识,才会有发展。樊鹏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