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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律师:会见薄20余次 庭审体现控辩平等原则

昨天上午,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开庭审理。昨天下午1点04分,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宣布,合议庭审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

  □庭审回放

  王立军等多人出庭作证

  8月22日,上午8时43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一审于昨天下午结束,将择期宣判。

  从22日起至昨天,在近5天的庭审中,徐明、王正刚、王立军(已判刑)等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出庭作证的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公诉人宣读了法国人德维尔、张晓军(已判刑)等相关证人证言,当庭播放了侦查机关询问证人薄谷开来(已判刑)、唐肖林的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房产幻灯片等视听资料,并向法庭出示

  了有关物证照片、相关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询问了证人,并就相关事实和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被告人薄熙来对指控的主要事实,多以“与我无关”“印象模糊”等进行辩解,不承认指控,但没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实的证据。辩护人就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等发表了质证意见。公诉人对此作出回应,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来源清楚、提取合法、内容真实,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

  □旁听反应

  案件审理保证了被告人权利

  旁听人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炳君说,案件从起诉送达、开庭公告和公开审理的全过程来看,很好地体现了司法审判公开公正的原则。庭审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公诉意见、辩护意见和被告人辩解都得到了充分表达,法庭辩论是充分

  的、全面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这对保证案件公正审理,防止庭审流于形式起到了重要作用。案件审理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审判公开、程序公正,特别是通过微博及时向社会发布庭审情况,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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