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7)
公诉人:徐明的当庭证言对辩护人的怀疑作了合理的解释。在商务部薄熙来给他谈话的时候,为什么让他对这个事保密的事记得这么清楚,证言说的非常明白。第一,这是一件大事;第二,这是薄熙来单独和他谈房子的事;第三,这是薄熙来对他的特别嘱咐。对于看图片,2000年他的回答是记忆不清,在13年1月22日对这个证言进行了更正,辩护人一再追问过他怎么想起来了,徐明也有合理解释。
关于商务部的事,昨天辩护人问过徐明你以前没有停车证,2005年才有的停车证,但徐明当庭坚持我一直有停车证。卷内调取的证据是2005年的,但不能否定2005年之前他就没有停车证。所以辩护人对徐明的怀疑是不客观的,而且是断章取义。关于德某某的证言,辩护人一再认为德某某在说谎,但德某某参与了整个买房过程,而且是听从了谷开来的指意。
而且薄谷开来的证言也明确地证明她给予了德某某授权,认为德某某值得信任。直到今天他再次作证时仍然坚持房子是替薄谷开来代持。
关于电子邮件问题,这些电子邮件均是由制作者本人提供,侦察人员作出了合理的说明。比如德某某与薄瓜瓜的邮件,德某某与谷开来、姜某与律师之间的电子邮件,都是他们本人制作的,他们本人也进行了确认,程序合法。关于幻灯片提取的问题,上午播放前,公诉人已向法庭说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取幻灯片的全过程,在薄熙来家里搜出来的电脑中找出的幻灯片,而且也对提取的全过程有录像,我们也进行了提供。
公诉人:刚才德某某证言是在案发后出的,在大家都关注时做的证言,辩护人认为不可信,那案发以前作证就可信吗?但案发以前他不可能出来作证,因此证言只能是案发后。而且德某某的证言是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这是第一点。第二,辩护人强调尼斯房产是用银行的贷款买的,但之后的有一个观点一一案发以前已经把房子办给了姜某。如果不是徐明的钱买的而是银行的钱买的,那薄谷开来找姜某的原因是什么?这两个观点自相矛盾。另外辩护人强调尼尔伍德之所以争股权,是因为尼尔伍德确实拥有……。
公诉人:(二)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通过薄谷开来、薄瓜瓜收受徐明为其家人支付相关费用共计折合人民币443.1432万元事实的证据。关于起诉书指控该事实的证据,公诉人分六组向法庭出示。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一组证据,证实收受机票费用人民币320.7842万元的事实。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一组证人证言:
1.公诉人向法庭出示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的证言,有3份证言,证实了应被告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和儿子薄瓜瓜的要求,多次为薄谷开来、薄瓜瓜及其亲友购买、支付机票费用,累计大约三、四百万元人民币的事实。
鉴于证人徐明关于为被告人薄熙来妻子薄谷开来、儿子薄瓜瓜及亲友支付机票费用事实的当庭证言内容与卷内多份证言基本一致,不再重复宣读。
2.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薄谷开来证言,薄谷开来有1份证言、1份亲笔证词。
公诉人宣读薄谷开来的证言节录。
主要内容:
在2003年之前,我跟瓜瓜在英国的费用都是我自己支付的。2003年以后,我跟徐明讲,瓜瓜到英国上学,经常往返伦敦,还有一些海外的朋友到国内旅行,需要解决购买机票的费用,我让徐明帮我解决,徐明很痛快的就答应了。从这以后,我和瓜瓜出国、回国以及中途到其他国家旅行的机票和旅行费用,均是由徐明支付的。
还有瓜瓜学校的副校长来京,瓜瓜老师全家来京,还有瓜瓜组织国外的朋友、同学40多人来北京旅游,这些人的飞机票、住宿费用都是我让徐明公司支付的,这些费用都是徐明安排公司底下的工作人员来办的。
从2000年到2007年我一直在英国陪着瓜瓜,每年我陪瓜瓜最少回国三次。回国时,德某某有时也陪着,我们三人的往返机票都是徐明支付的。2007年以后,我就安排张晓军陪着瓜瓜,我跟张晓军讲,以后瓜瓜的费用等由徐明支付,让张晓军找徐明联系办理。同时我也跟徐明讲,以后瓜瓜和张晓军等人的机票等费用都让张晓军去联系徐明办理。徐明也是这么办的。
3。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被告人薄熙来家勤务人员张晓军证言,张晓军有2份证言。
公诉人向法庭宣读证人张晓军2012年11月22日证言节录。
1999年底,薄瓜瓜开始在英国念书,薄谷开来从那时候起也跟着薄瓜瓜去了英国,直至2007年7月,薄谷开来回国。这段时间里薄谷开来和薄瓜瓜的国际机票都是由实德集团的工作人员张某、孙某某购买的。2007年7月薄谷开来回国之后,大概是当年8月或9月的时候,薄谷开来曾和我说过以后薄瓜瓜的机票由我直接与徐明联系购买。之后我和徐明为此事电话联系了一次,徐明告诉我为薄瓜瓜购买机票的事情直接找实德集团的工作人员郭某某落实即可。从那以后,薄瓜瓜的机票都是由我联系郭某某购买的,相关费用也是由郭某某负责从实德公司支付的。
我为薄瓜瓜购买的机票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薄瓜瓜在国外读书期间从国内往返英国、美国的机票,通常每年薄瓜瓜要回国三次;另一类是薄瓜瓜出去旅游的机票,比如2006年薄瓜瓜去德国看过世界杯,还去过威尼斯、阿根廷、古巴、巴黎、非洲等地;第三类是为薄瓜瓜的朋友购买的机票,这些朋友主要是薄瓜瓜的同学,还有一些是薄瓜瓜在国外结交的朋友、老师,国内的朋友比较少。2011年3月中旬的时候,美国哈佛大学来了一个40人左右的访问团,这批人从上海至重庆、重庆至北京的国内机票以及在北京居住的酒店都是由我联系郭某某安排的。(证人张晓军对其与郭某某联系购买机票的相关记账凭证、机票等账证材料进行了逐一确认及解释。)
公诉人出示证人张晓军2012年12月19日证言节录。证实,张晓军对与郭某某联系购买机票的手机 短信记录进行了确认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