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希同案审判长慕平
陈希同为唯一非异地审理落马政治局委员
陈希同是三位落马政治局委员中唯一没有进行异地审判的。1998年7月20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审陈希同,担任陈希同案审判长是时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慕平。生于1952年慕平现已是北京高院院长。
慕平早年曾在公安系统工作,进入法院系统工作则是始于1980年。慕平于1980年6月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庭长。慕平于1993年6月开始担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是在慕平担任副院长期间,他成为审理陈希同案的审判长。慕平于2000年7月出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此后由转任负责检察院工作,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3年1月28日慕平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的履历贯穿了公检法三个系统。
陈良宇则是第一个被异地审案的落马政治局委员。该案于2008年3月25日在天津开庭。审判长则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亲自担任。3月24日下午,61岁的陈良宇从北京秦城监狱被押往天津。落马一年半以后,这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终于首次面对公众,踏上接受司法审判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