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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会光任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暨军民不再担任

8月15日上午,宁波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宣布浙江省委关于宁波市纪委主要领导调整的任免决定:李会光同志担任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宁波8月16日综合报道 8月15日上午,宁波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宣布浙江省委关于宁波市纪委主要领导调整的任免决定: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暨军民担任浙江省金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会光同志担任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会光此前任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劳教局第一政委(相关资料)。

  李会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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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会光,男,汉族,1961年10月生,浙江缙云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曾任龙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省质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省委“两新”工委委员等职。

  2013年8月任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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