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车团伙自制的一个装置,可以毁掉汽车暗锁而重新点火。
经过半年多的侦查,警方渐渐掌握了犯罪团伙的犯罪网络。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网络主要分成3个层次,分工明确,流水作业。
第一层是经营层,以犯罪嫌疑人陈×峰等人为代表,负责收售赃车,组织传授盗车技能,提供作案工具,联系本地和外地的盗车团伙作案,有时候也参与盗车活动。
第二层称为技术层,他们负责拆解赃车的GPS系统,更换中控锁,制作假牌假证,凿改赃车的发动机号码,克隆车辆,以陈×峰等2人为代表。
第三层就是中介层,他们从经营层人员手里购买赃车,并转手获利,以陈×明等2人为代表。
警方侦查发现,流向该地的赃车,除了广东境内,还有来自华南、华北、西北各省市的赃车;而赃车的销路更是广泛:除了部分销往省内外,最远还卖到了新疆等地。
2012年3月,根据“剿巢”行动掌握的犯罪线索,广东警方决定对盘踞在“黑三角”一带的赃车犯罪团伙及其产业链开展一次代号为“春雷”的联合整治行动,务求将该地犯罪团伙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