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习仲勋赴京出席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讨论国民经济调整问题。习仲勋在发言中说:“广东作为一个省,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但现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接着,他又补充说:“如果给广东一个特殊政策,经济可能几年就上去了。”他直谏中央:“不仅经济体制,整个行政体制上也要考虑改革。中国这么大,各省有各省的特点,有些事应该根据各省的特点来搞,这也符合毛主席讲的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原则。”“我们省委已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他直截了当地向参加会议的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广东省的发展应针对其特色地理位置,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鉴于港澳地区对广东省的影响以及台海军事对峙态势的变化,希望能够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他还提出建立“贸易合作区”的设想,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他的提议,“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邓小平更进一步要求广东大胆实验,创办特区,作为开放的窗口,“杀出一条血路来”。
5月中旬,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由中央有关部委组成的工作组到广东,会同广东省委组织的文件起草小组,不久正式拟定了《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和福建的厦门设置特区。
1980年8月26日,叶剑英主持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今天,当我们重新回顾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回顾习仲勋面对广东“文化大革命”的创伤,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力挽狂澜,拨乱反正,推动广东省生产建设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的功绩,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形象又浮现在我们面前。
(原载《百年潮》2013年第4期,作者黄硕忠,系中国红色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
(原标题:习仲勋主政广东二三事:为广东改革开放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