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部分落马的省部级高官
李效时 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李效时,1941年生,先后任湖北省科委副主任、《科技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国家科委副主任。
其在担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于1992年6月至7月对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长城公司)的扩大非法集资作过肯定性批示和讲话。 这些批示和讲话,后经长城公司总裁沈太福(另案处理)、《科技日报》记者孙树兴(另案处理)利用新闻媒介广为传播,对北京长城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起了一定作用。
李效时案大事记:
1993年5月2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993年6月5日:李效时被逮捕。
1993年9月15日:侦查终结。
1994年3月4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1994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李效时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