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法律界人士分析,高辉作为中联重科的董事长助理和中联重科管理学院院长,如没有中联重科的许可和授意,不可能就涉及中联重科的事宜公开发表具有倾向性观点的言论。而中联重科作为一家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上市公司,对于其董事长助理高辉所发表有损本报声誉和贬损报道记者人格的侵权言论,不仅不加阻止,反而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应和,支持高辉毫无事实依据的涉嫌侮辱诽谤的侵权言论,足以表明高辉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是受中联重科所指使和默许的,中联重科理应对高辉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获悉,此次的起诉状中,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要求法院判决高辉及中联重科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决两被告赔偿新快报社损失1元、赔偿记者陈永洲精神损失费10万元并赔礼道歉。昨日,此次诉讼已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若高辉及中联重科继续侵权,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呼吁还新闻界朗朗乾坤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揭露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000157.SZ、01157.HK)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此次报道中,记者经实地暗访调查,发现中联重科的一线销售与举报材料多处吻合,该公司在去年前三季向湖南祺润、武汉翼达、江西鼎盛为主的客户产生数量巨大的混凝土机械销售订单,旋即于去年四季度出现大规模的退货订单。这一异常行为,恰与中联重科去年业绩前三季度亮丽、第四季度骤变暗合。本报此后尚指出,在中联重科去年前三季度业绩、一线销售订单皆极为景气下,该公司管理层的直接、间接控股公司长沙合盛、长沙一方却在二级市场上“疯狂”套现近8亿元。
记者获悉,上述报道皆有充足的证据,包括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及记者实地暗访中所保留的录音、照片等。同时,中联重科披露于5月29日、7月23日的公告,亦证实了本报所报道的数据的真实性,相关举报材料虽非财务数据,但“部分”与其基层业务信息相符。
作为一家富有社会良心和媒体责任的报社,新快报尽职尽责报道客观事实,向公众反映事实真相,行使舆论监督权。正因如此,本报对高辉及中联重科上述侵权行为表以愤慨,此次提起诉讼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外,尚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还新闻界以朗朗乾坤,还公众以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