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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调查江西:稀土盛宴让很多官商一夜暴富

对于进驻江西的第八巡视组来说,从进驻开始到现在引发的举报量或许都超出了此前预料。事实上,许润龙的落马只是一部分商人走向举报路的导火索之一,而不同以往的巡视方法,也帮助巡视组获得更多的“地面信息”。

  对于企业家想举报但是怕报复的担忧,第八巡视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将投诉人及来电信息进行全程保密,投诉人并不局限于实名制举报。

  抚州减震器厂改制:1000万元股东利益输送政府?

  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省南昌市开展巡视工作后,屡屡有江西企业代表和企业家上门反映问题,这其中就包括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职工代表。《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他们于7月23日来到位于南昌的中央巡视组所在地,反映他们确认股东权长达10年未果的是是非非。

  改制

  事情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说起。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抚州摩托车配件制造厂发展而来。在初期主要是生产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在1984年成立自主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到1987年企业负债经营,面临倒闭。为了生存与发展,1988年抚州摩托车配件制造厂(后改称抚州减震器厂)发行内部股票,由职工共同出资成为企业股东。资料显示,当时发行内部职工股票11.7万元,占当时总股份的19.54%。经过股东们努力,企业顺利地渡过了难关并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资料显示,1994年11月13日,当时主管此事的抚州市经济委员会同意抚州减震器厂组建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减震),当时公司总股本1359万元中,集体股的1093.4万元,占总股本80.46%;职工个人股265.6万元,占总股本的19.54%。至2002年,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501万元。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抚州减震在某网站上的自身简介中称,其年营业额已经过亿元。

  但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企业发展了,矛盾亦随之而来。

  清股

  2002年12月25日,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体改委1993年7月1日[1993]114号《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的“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点五”,决定以此按1988年底净资产倒推算,折合每股500元的投资只有200元计算为股份,另300元根据国家体改委1993年7月5日[1993]115号《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的规定,“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违反上诉文件规定批准进行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企业,必须按发行时的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退还职工。”以上两部分按1988年至1992年不同购买年份分别计算后相加,全部退还给原股票持有人。

  2003年1月2日,抚州市临川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协调办公室批复同意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该决议,2003年1、2月份,除黄新华、付月娥、付文霆、徐建平4人外,大多数持有内部股票的职工均按不同的购买年份分别从公司领取了2579.16元、2438.25元、1975.40元、1850元不等金额的退股现金,并在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职工股清退签收表》上签名。2004年3月,抚州减震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年检报告书中写明抚州减震器厂出资额1093万元,占81%,内部职工股,出资额256万元,占19%。

  “当时说的根本不是清股而是分红。”8月2日,当时参与购买内部股票后来被清退的职工代表邹仁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们手里的股票已经涨了20倍不止,如果说清楚是退股,我们肯定是不会答应以这么小的代价退掉。”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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