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公厕建成两年多,至今未移交市政部门
医院为何建公厕?
滨河游园内能否自建公厕?
刘主任解释称:“当时紧挨着我们医院这一片的滨河公园岸边,经常有些不自觉的人随地大小便,臭味儿刺鼻,我们就向土地规划局申报,建一个公共卫生间供人使用,水电都由我们负责。”
昨日,刘主任向河南商报记者出示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0年6月19日,并盖有郑东新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局公章的“建设工程申请复函”。
复函中提到,郑州市管城中医院所报的滨河公园公共卫生间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应与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园林水务局对接,无偿交由市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河南商报记者在公厕周边观察近一个小时,并未发现身穿制服的市政工作人员管理公厕。
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园林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滨河公厕”并未移交该局。“凡是我们接收的公厕,不存在被某单位占用的情况。”
该局工作人员说,商都路七里河桥两岸滨河公园平日游人不多,且公园内已建有两座公厕。
回应
公厕为临时性建筑
设置期仅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复函中还提到,该公共卫生间为临时建筑,设置有效期为批准之日起一年,设置期限到后应立即无偿拆除并恢复原有绿化。在此期限内,如因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也应立即无偿拆除。
根据刘主任的说法,公厕2010年设计,2011年建成,至今已有两年。作为临时性建筑,为何两年后还未拆除?
刘主任没有正面回应,“医院花了50万元,谁投资谁受益”。
记者注意到,当时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局指出,郑州市管城中医院要依据复函中的相关要求,尽快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设计,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同时,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单位施工图须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