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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左的”影响是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需要看到,无论是对于公民社会的认识,还是对社会组织的看法,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某些偶发事件的影响,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的影响等,趋向保守成为主流,从意识形态和观念上束缚了公民社会的发展。

  上述三个向度分别从组织、价值和场域三个方面反映了公民社会。换言之,无论公民社会组织、公民社会价值,还是公民社会场域,都可理解为公民社会,都是公民社会在不同向度上的体现。从另一个视角看,公民社会在三个不同向度上的体现,反映了其总体的发育或成长状态。同时,这三个向度也是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的。

  需要强调的是:公民社会并非只是一个宏观的总体性范畴,而是有其微观和宏观的两个不同层面。在微观层面,公民社会基本等同于社会组织,既表现为其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结社生态、制度环境等,表现为体现在这些组织身上的公益宗旨、公益项目及活动,以及不断积累和扩大的公益资源,也表现为这些组织在参与社区、政府乃至政治领域等公共活动时所具有的影响力、话语权及渠道等。在宏观层面,公民社会指称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在一个社会中,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都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它们作为公民自发和自主的结社形式能较容易地获得合法性支持,作为公民及其群体的社会表达形式能多渠道地进行沟通、对话、协商和博弈,作为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制度形式能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得到来自公共部门的资源;公民及其群体因社会组织的存在而增加社会资本,企业等营利组织因社会组织的存在而富有社会责任,党和政府等公共部门因社会组织的存在而更加民主、高效,提高问责能力,整个社会因社会组织的存在而富有和谐性、包容性、多样化和风险承受力。这样的一种由社会组织的充分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状态,我称之为公民社会。

  三

  再次从实践上谈谈公民社会。

  上世纪80-90年代我国理论界就公民社会问题展开讨论的一个重要实践背景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体制的改革及整个社会的转型,一个建基于市场经济并独立于国家体系之外的公民社会已初露端倪。近十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公民自主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我国城乡涌现出大量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民社会在实践中已经兴起。2008年,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出现了一则巨幅标语:“公民社会,共同成长”。据提出并展示这一标语的深圳市委宣传部解释,“公民社会”是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当前和未来几十年改革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目标之一。

  从当前看,我国公民社会在实践中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公民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改革的推进和整个社会转型,一大批社会组织纷纷成立,活跃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数量增长看,目前我国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逾50万家,这个数量是2000年的3.3倍。而从实际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看,据我的调研估计,我国现有各类社会组织总量约相当于民政登记的8-10倍。与数量的巨大增长相应的是,我国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规范化程度,比之十多年前有了很大改善;各类社会组织间形成的网络体系和结构框架已初步成型;尽管管理体制的改革尚未完成,但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已经发生显著改善。这一切表明,我国公民社会在组织这一向度上已呈现初步繁荣的局面。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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