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了解到,神府多名投资“明盘”的煤老板除早期出手外,大部分烂在手中。
“资源价格上涨期间,迷信资源数量有限、永远不会贬值的神府煤矿老板,热衷于投资金属、煤矿等资源类矿产。”李帮生分析认为。
“最早是从内蒙古的鄂尔多斯、乌海,再到宁夏、甘肃、新疆。保守点讲,整个榆林参与炒矿者至少也在1000人以上。”李帮生说。他曾多次为陕北炒矿大军提供过法律服务。
法治周末记者获悉的神木地方政府向上汇报的内部资料显示,仅神木一县,“民间资本以炒矿形式外流的数额,保守估计也在200亿元以上”。
“这些海量投资中,真正属于自有资金的少得可怜,大多都是别人的。”李帮生介绍。
按照李帮生等多人的一致说法,陕北炒矿大军的主要成员,是从原来神府煤矿退股分离出来、手头已有一定闲置资金的投资人。温州游资最早深入山西炒矿,浙商、晋商等后来者越过黄河进入陕北炒矿。富裕后的陕北游资,也加入炒矿大军,一路向西,高歌猛进。
江浙等地商人在陕北买矿后,最先向远在东南沿海的乡党“扩股融资”,直接启发了陕北炒矿商人。
所谓扩股融资,是几年前陕北炒矿牵头人惯用的“暴富”手段,即买矿人假设原以两亿元从他人手中购得一煤矿经营权,却以4亿元“原始股本”(即谎称4亿元购买的煤矿)向社会公开融资。
在煤价暴涨,股权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很容易实现上述目标。更有甚者在煤矿升值后,直接“扩股”融资。比如以4亿元“原始股本”融资后的煤矿,几年后煤矿升值为8亿元,再以8亿元股权作价,对外公开融资。成功后,4亿元又成为股东们的纯利润收入。
“大股东分红后,统一口径不给下级吊股子的隐形股东如实分红,结果形成层层盘剥分红的现象。而不满层层盘剥分红的隐形股东或下级股民,退股后另起炉灶。将原来分红的盈利模式倒过来,借鉴传销模式,直接用‘金字塔’式对外向下融资。得手后直接加入买矿、炒矿大军,有的则直接用融资来骗钱。”李帮生分析说。
一边有需要资金的投资项目,另一边有大量渴求回报的游资。双方一拍即合,地下融资应运而生。
相关调查显示,榆林的民间借贷直接来源于鄂尔多斯的启发,到2010年、2011年、2012年形成规模。没有人能确切统计出当地民间借贷资金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