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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人次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公款吃喝成“重灾区”

昨天,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了通报。据河北省通报,7月17日,岳树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女儿大操大办婚事并借机敛财,是严重顶风违纪行为。

  有专家分析,工作日禁止午餐饮酒是一些地方的规定,并没有在中央八项规定中明确列出,而中央此次将其作为典型问题通报,显示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或将成为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一项基本纪律要求。

  的确,工作日午餐饮酒这样的行为,过去在很多官员眼里很“平常”,甚至“习以为常”,但如今足以让他们受到严肃查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这体现出中央在八项规定落实方面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对那些不重视“小问题”的官员,进一步敲响了警钟。由此,也显示了中央对整风肃纪动真格和决不半途而废的决心。

  令行禁止、不搞例外

  ——坚决整治变着法子规避中央规定的行为

  中纪委在通报中强调,“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辑谢春涛:中纪委通报这些典型问题,不仅是对违规者的严肃惩处,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提醒他们违反规定将付出代价。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形势下,依然有一些单位、个人顶风作案,对中央的警告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官员的违规成本较低。在提高官员违规成本的同时,还要建立制度性的监督机制,加强公众、舆论等监督的力度,让违纪行为无可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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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首次通报的6起典型问题

  今年3月19日,中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

  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背景

  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今年1月,继八项规定之后,中央又出台“六项禁令”,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半年多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措施、规定、办法或细则。

  (原标题:2290人次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公款吃喝成“重灾区”)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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