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母系社会问题
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人类社会早期,曾经存在过母系社会,女性的地位高于男性,在社会中占优势地位,掌握着管理社会的权力。但通过对猴群的观察,觉得这一观点有待商榷。在五龙口猕猴群中我们发现,猕猴的社会属性很强,每个群体由一百多只猴子组成,并有一个猴王。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就是担任猴王的无一例外都是公猴,它在猴群中地位最高,拥有至上权威。这从猴王的产生办法就很容易理解了。猴王每四年换届一次,参与竞争的也只有几只强悍的公猴,通过剧烈的厮杀,胜者为王。据匡书明老人介绍,从来未发现雌猴参与猴王争夺的情况。这是因为,一个猴群要维持其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占有一定的地盘和资源,就必须在强有力的猴王的带领下与其他种群进行争斗,与其他猴群争夺资源,与各种自然灾害进行斗争。野蛮时代,是靠惨烈的拼杀产生群体领袖的。在这种情况下,雌性受自身生理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在厮杀中获胜,更无法承担起保护族群的责任,因而也就无法成为族群的领袖,甚至不可能参与竞争猴王的拼杀。这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妇女的解放必须以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为前提。在弱肉强食的野蛮时代,在搏击厮杀的强力时代,是根本谈不上妇女解放的。只有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更加准确地认识母系社会问题。我认为,母系社会的原则可能仅局限于家庭或血缘氏族范畴,很难扩散到整个社会领域。因为,原始族群的首领担负着带领大家与自然作斗争,与其他种群作斗争,守住领土,保护生存资源的责任,只有强悍的男性才能胜任。而在家庭中,由于当时实行的是群婚制,子女只认识自己的母亲而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妇女的家庭地位会比男子高,出现以老祖母为家长的家庭组织形式是完全可能的。但要把母系家庭扩展到整个社会范围,认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以女性为领袖的母系社会状态,则是值得商榷和探讨的。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使用过“母系社会”这一概念,也未曾把母系原则扩展到整个社会。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中认为,在原始社会早期,由于实行群婚制,曾经出现过母系家庭形式。他说:“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只承认女系。”[6]母系具有两个功能:一是确定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二是确定财产继承关系。但是,恩格斯认为,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剩余的财产可以继承,因此,母系的功能只局限于血缘关系的确定上,超出这个范围来使用母系就“不大恰当”了。他批评巴霍芬[7]说:“他把这种只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的情况和由此逐渐发展起来的继承关系叫做母权制;为了简便起见,我保留了这一名称;不过它是不大恰当的,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上,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8]可见,恩格斯本人也是把母系限制在家庭之内,认为只是一种“家庭形式”,并未将其扩展到整个社会。同时,恩格斯通过对北美易洛魁人的研究发现,即便在母权制时代,担任部落首领的依然是男性而不是女性。他说:“由于易洛魁人奉行母权制,因而酋长的儿子属于另一个氏族,所以从不选举前一酋长的儿子做酋长,而是往往选举他的兄弟做酋长,或者选举他的姊妹的儿子做酋长。”[9]因而,在“母权制”时代,妇女并未承担部落的管理责任。所以,认为母系社会女性主掌社会管理的大权,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和研究的。
关于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
过去,在传统生物学课程中学到的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是人具有思维能力,而动物则没有,动物只是靠条件反射来作出反应,即巴甫洛夫[10]提出的第一条件反射和第二条件反射理论。也有一些西方哲学家认为,理性是人类所独有的,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标志,如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11]等。通过对猕猴群的观察,人和动物在有无思维能力上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只是思维发达程度的问题。比如,四年一次的猴王换届,过去人们以为公猴争夺王位与争夺交配权是一回儿事。但实际上,争夺交配权是在猴群发情期,一年一次,是生理行为,而争夺猴王四个寒暑为一个周期,属于“政治行为”,二者截然不同,后者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生理需求,体现出公猴的思维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在换届时,参与猴王竞争的公猴将尾巴翘起来,以此方式报名,表示向王权挑战,每次报名的有三四只强悍的公猴,经过激烈厮杀,胜者为王。挑战失败了的公猴,便垂下尾巴,表示臣服,而猴王则时刻翘着尾巴。如果猴王被打败,将被逐出猴群,猴王地位被新的胜利者占居。在猴群中,尾巴象征着“权杖”,翘起尾巴就是在宣示权威,这也是一种高级的行为。可见,毛泽东同志讲要夹着尾巴做人,其寓意是多么深刻。猴王地位确立之后,拥有无上的权威,猴群成员都要听从猴王的指挥。以上事例说明,猕猴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思维能力,只是我们人类所知不多而已。因此,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是思维能力大小、思维层次高低的差别,而不是有无的差别。很多高级哺乳动物,已经发展出比较高的思维能力,甚至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从事一些活动。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动物中,随着神经系统的发展,作出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的能力也相应地发展起来了,而在哺乳动物中则达到了相当高的阶段。”[12]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别在于,动物仅仅利用自然资源来满足自己需要,而人则可以通过改造自然界来为自己服务,创造性劳动是人从动物界脱离出来的根本标志。人与动物都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都有生存发展的权利,我们应该从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高度,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以上是我茶余饭后的一点思考。如果能给对此问题有兴趣的人一些启发,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进一步正本清源,不断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自身的认识,则吾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