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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公民参政试验:农民列席县委常委会

这场“公民参政”试验一度被当地干部群众认为是“作秀”。该县县委书记龚新智说:“我可以理解干部群众的质疑,这样的‘秀’我们要坚持做下去,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

  “说话管用”的不止肖祥发一人。从2009年到2012年,新田县根据群众意见出台16个文件,修改有关决议33项。其中就包括茂家乡罗犀村村支书谢晓华提出的“大病救助”制度等。

  “列席”是怎么来的

  新田县为何要花如此大力气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事情得从2009年年初说起。

  2009年1月12日,原新田县县长龚新智被任命为新田县委书记。春节刚过,棘手问题出现了。受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沿海工厂关停,新田县外出务工人员纷纷返回家乡。如何解决这些人的就业,成了头等大事。龚新智任职书记后的第一次县委常委会,邀请十位农民工列席商讨对策,最终出台了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县委“1号文件”。关于请农民工列席,龚新智解释:“此前县委常委会都是根据县委研究室、政府研究室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调研报告来决策,但这样一是范围窄,二是担心有关部门在写调研报告时,一些尖锐的问题被‘过滤’掉。为听取更真实全面的民意,才做出此决策。”适逢省委领导来考察,看了“1号文件”全文,讲了三句话:“很实在,很好,很管用。”

  两年后的2011年7月26日,湖南省委通过《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文规定“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可邀请党代表列席,讨论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民广泛知晓和参与事项的党委常委会议,可以公开举行,邀请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公民列席旁听”。

  上级的评价让新田县振奋,于是有了后来更多次的“邀请”。

  今年6月28日,县委常委会又表决通过“问责方案”,明文规定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中,“相对简单的问题半个月内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3个月内解决;重大问题半年内解决;需要创造条件和向上级申报才能解决的问题要拟定工作时间表,并上报工作进度”。处罚措施方面,拖延时间较短的通报批评;拖延时间长的“黄牌警告”,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推诿不办的引咎辞职或降职、免职。再也没有哪个干部认为这是一次“作秀”。

  距离6月29日县里举办188名群众“问政活动”结束还不到一个星期,卫生局已与医院联系落实了群众提出的“90岁以上免费体检”问题,水利局局长出差返回当天即与农办、环保局等单位下乡检查有问题的饮水工程。

  群策群力带来了显著的效果。在全省社会管理综治民调综合排名中,新田县由2010年的第98位上升到2012年的第15位;而2012年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达93%。(本报记者 龙 军)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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