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天伦归案
李虹、龙蜀渝、汪德泉等人与董理等人多有接触,龙、汪二人还多次接受董理吃请及贿赂。在董理等人开设地下赌场期间,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多次接群众举报,李虹不部署行之有效的查禁措施,不积极、认真履行其查禁职责,汪德泉还多次向董理通风报信,致使王渝男、董理等人以白云湖为依托,长期非法聚敛钱财未被查禁,并发展成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实施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白云湖赌场案”发后,李虹指使龙蜀渝安排与董理关系密切的被告人汪德泉等二人办理此案,导致赌场账本下落不明,并对董理、周洁二人按一般参赌人员罚款处理,当即释放,二人被扣的车辆亦予以发还。由于李等人进行非法保护,给及时、彻底查清王渝男、董理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造成了严重障碍。
法院判决被告人汪德泉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李虹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7年,继续追缴赃款18011元人民币;被告人龙蜀渝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3年;被告人李德华犯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综合四川新闻网、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