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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毓华、刘传谨任菏泽副市长 付伟、李法洪不再担任

山东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张毓华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传谨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法洪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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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法洪,男,回族,1957年2月生,曹县人。1976年2月入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4.03—1974.12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学习

  1974.12—1976.02 空军第七航空预备学校学习

  1976.04—1977.04 空军第五航空学校学习

  1977.04—1978.05 空军航空兵35师105团飞行一大队飞行员

  1978.05—1980.05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飞行二大队飞行员;

  1980.05—1981.01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飞行二大队飞行员(副连职)

  1981.01—1982.11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飞行二大队飞行员(正连职)

  1982.11—1983.11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飞行二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1983.11—1983.12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司令部领航主任

  1983.12—1987.12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飞行二大队大队长

  1987.12—1988.07 空军指挥学院学习(副团职)

  1988.07—1991.06 空军航空兵35师司令部领航主任

  1991.06—1991.12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副团长

  1991.12—1992.08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副团长(正团职)

  1992.08—1995.09 空军航空兵35师104团团长

  1995.09—2001.04 空军航空兵35师副师长

  2001.04—2005.03 空军航空兵35师师长

  2005.03—2006.12 转业待安排

  2006.12—2013.06 菏泽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3.06— 菏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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