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劳教所:几年前已成强制戒毒所
深圳的另一个劳教所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坐落在梅林关口新区大道旁,建所于1994年。2008年6月后,第二劳教所就基本停止接收劳教人员,逐步转为强制隔离戒毒所。
这里曾经因地处偏僻,交通也颇为不便。如今,随着梅林片区的改造和新区大道的开通,加上沿路醒目的指示标志,寻找起来非常方便。
1994年,深圳市第二劳教所正式建所,2001年6月被司法部评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如今,该所已成为一个拥有工作区221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生活区15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收容量可达5000人的大型现代化劳教场所。
据了解,为全面发展,该所共投入资金千万元,以“建设数字化劳教所”为依托,开发建立了全所数字监控管理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劳教信息管理系统、IC卡结算管理系统、双向电视教学系统及无线对讲系统等9个现代化管理系统,在全所构建了快捷、安全、共享的数字信息平台,使管教、生产、办公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在场所管理上,推行了“板块式”管理模式;在劳教戒毒上,总结了“三段递进式”的戒毒流程;在学员管理上,实施了民主评议奖分制、班组长轮岗制,试行了承诺考核制;在安置帮教上,在全国首创了设立回归大队的安置模式。
据悉,深圳两个劳教所共可收容大约3000人。它们正在逐步全面转型为戒毒所,接收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全国政协委员:可用违法行为矫治替代劳教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长期关注劳动教养制度改革。
对于现有劳教人员何时解除劳教的问题,朱征夫表示,按照现有的规定,不会立即放人,因为劳教决定并没有撤销,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劳教制度停止使用之后的替代制度,朱征夫表示,违法行为矫治法是一个可以替代和跟进的制度。
据悉,在2005年和2010年,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两次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但是目前,这部法律仍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