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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李达球案背后:贺州久治难愈的非法采矿

不管是查明真凶的贺江污染,还是案情尚未曝光的李达球违纪事件,背后都涌现了同样的黑影——贺州久治难愈的非法采矿。在当地采矿商人的口中,伴随着李达球成为当地“一把手”,其亲属在非法采矿业拥有较大的势力。

  韦厚林尽管中标了采矿权,但他很快发现,这块矿场此前已被当地村民租给了玉林市的一家农业企业。贺州市政府法制办曾向贺州市政府出具一份法律咨询书,称这一租地协议非法。但这份咨询书没有改变租地协议的延续。

  韦厚林告诉记者,“这家企业正是李达球引进贺州的”。在2003年就任贺州市委书记之前,李达球曾任玉林市委副书记。而在2010年,李达球升任广西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后,还曾到这家企业调研。

  竞标不是在贺州获得采矿权的“好办法”。2006年时,黄超文为了帮一家外地矿企获得一处富矿,将这处矿藏“活动”为自治区重点推进项目,从而成功绕过招投标,以协议方式出让成功。

  而在贺州当地,“初始的采矿权集中在政府背景的石材公司手中,个人采矿往往通过石材公司出让的方式进行,而打通关系的最重要人物,从2003年李达球当上市委书记后,就是李达球的一位亲属”,韦厚林说。

  但举报者韦厚林同样未能提供任何证据。

  矿权深水

  李达球并不是第一个落马的广西政协高官,2010年9月底梁春禄被免去广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职务,并于当年10月被中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李达球在贺州任职期间,矿业发展成为经济领域绕不过的工作。2005年,贺州市制定规划进一步加快矿业发展,力争三年后,贺州市石材工业年产值达15亿元,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工业年产值达15亿元,建材工业、铁锰工业和粉体加工业产值分别达7亿、6亿和5亿元。到2008年,全市矿业总产值达50亿元。

  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股份制等方式和“公司+矿山+工厂”的开采、加工、销售一条龙形式进行资产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

  与促进矿业发展政策并行的,是屡败屡战的清理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非法采矿主与执法队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使得清理行动流于形式”,贺州当地采矿商人说。今年以来,贺州市多部门展开“清洁江河”行动,对新村河、马尾河等江河流域及沿岸的非法采选矿、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4月,“清洁江河”行动宣布“初步告捷”,贺州官方称,一个月时间内,共开展39次清理整治行动,出动人员730人次,清理整治非法采矿(砂)点36个。但结果却是7月的贺江重金属超标。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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