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苟仲文
新京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苟仲文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陈刚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苟仲文 男,汉族,1957年6月生,甘肃镇原人,1976年4月入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市副市长。
曾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师、二室副主任、主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书记,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